日前,乐山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成功调解一起游客退团纠纷,双方当事人对执法人员及时、高效的工作方式给予充分肯定。
12月13日,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接到市民何先生在旅游投诉平台的投诉:其一行6人参加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乐山分社组织的“12月14日越南芽庄六日游”旅游团,因护照问题要求退团,希望该社退还其参团费用。

调解现场
接到反映后,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及时提取相关合同材料,核查事情经过。在查清事实、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,依据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》和合同约定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依据合同约定,何先生应承担因自身原因退团造成的5人退团损失,旅行社应承担因自身核查护照不力造成的1人退团损失。但考虑到何先生提出6人全部退团的理由是他独自陪同老人出境旅游的实际困难,旅行社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同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:退团造成的经济损失费3000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。

握手致谢
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、不忘初心、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宗旨,高效、快速处理旅游投诉,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。